扬中市商务局:
你们《关于江苏大航车业有限公司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请示》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二手车市场,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依据扬中市现有汽车保有量及每年二手车交易量只能设立一家二手车市场。考虑到扬中原有骏驰二手车交易市场处于实际关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在扬中新坝科技园区江苏大航车业有限公司内重新设立一家功能齐全的二手车市场。
请你局督促市场主办方,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规范市场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以确实起到扬中地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应有的作用。同时负责协调处理好待关闭的原有骏驰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各项后续工作,不留矛盾隐患。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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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
抄送: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