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8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开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镇商财〔2017〕15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企业网上申报、各辖区及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初审、信用审查、资料真实性审,并报市政府审定,现将2017年市级开放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秦晓庆 电话:85898139
镇江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8日